各院(系)、部、处、直属单位:
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统筹安排2018年寒假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学生寒假从2018年1月15日(星期一)开始至2月24日(星期六)结束,教师寒假从1月22日(星期一)开始至2月23日(星期五)结束。
二、为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进行,校部机关和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网络信息中心、教育技术中心等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1月22日至2月23日期间进行轮休(注:2月15日至2月21日春节放假调休,共7天)。轮休期间,上班时间为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30-4:30。各院(系)机关和其他直属单位自行安排寒假的人员轮休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保持手机畅通。
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寒假安排,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。同时,要关心平时工作任务繁重的骨干人员,使其得到充分休息。确因工作需要,在寒假期间不能休息的教职工,经本单位领导同意,可在寒假后轮休。
三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如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意外事故等。后勤部门应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。
四、各单位于1月5日(星期五)前将寒假工作安排表,包括每日在岗人员姓名、工作职责、联系方式等内容,放在本单位网站显要位置进行信息公开,并报送党政办公室、保卫处备案。
五、专业学位研究生寒假课程安排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。医学院、交大密西根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的寒假工作安排,分别由本单位另行通知。学校直管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单位,寒假作息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。
六、学生于2月25日(星期日)到校注册,2月26日准时上课。请相关部门和各院(系)做好开学前准备,确保正常教学秩序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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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4日
[责任编辑]李敏妍
[信息提供]党政办